蘇女說,46歲的黃男沒有固定工作,兩人交往期間常常為了錢吵架,上個月蘇女提議分手,而且鐵了心,不再與黃男見面。沒想到黃男不斷透過通訊軟體騷擾她,蘇女都「已讀不回」,最後黃男翻臉,要求蘇女歸還兩人交往期間他送給女友的禮物。
蘇女表示,兩人交往期間,她借給黃男的錢遠遠超過他所送的禮物,但黃男仍要求蘇女歸還兩隻他贈送的手機,黃幫她支付的蝦皮購物貨款6,000元,如此小氣、計較,讓蘇女更加厭惡黃男,於是封鎖他的Line,也不接電話。
黃男索討禮物屢屢碰壁,惱羞成怒,於凌晨2點,帶著一把玩具店買的瓦斯槍前往蘇女新北市住處,他猛按門鈴,蘇父開門後表示女兒不在,勸他趕緊回家,黃男越想越氣,竟然持槍朝蘇女家大門連開三槍後離去。
新北市警方獲報,很快鎖定黃男行蹤,5個小時後在桃園龜山黃男住處將他逮捕到案,偵訊時黃堅稱沒有傷人犯意,僅是想嚇嚇前女友及其家人;此外,經測試他所持的瓦斯槍殺傷力也未達標準,因此訊後依恐嚇罪嫌將他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