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網友在《匿名2公社》匿名發文表示,和男友交往1年多,自己負責管理男友薪水,但付完房租、水電、網路、飯錢等開銷所剩無幾,她只規定男友每個月要帶她去吃一次大餐,但男友上個月修車擔心錢不夠,就沒帶她吃,昨日她突然想吃一家吃到飽的火鍋餐廳,所以要求男友帶她去。
只見對話截圖顯示,男友表示因還沒領薪水,希望等到後天再去,這名女網友就斥責「一個人也才不過才快1000,你這樣拿不出來,很丟臉耶!說話呀!不然你去跟同事借,我今天就是要吃。」因男友不願向同事借錢,她又說:「跟同事借一下會死嗎?做得要死要活才領3萬多薪水,這種沒用的男人是不是該分手了?」甚至還要男友賠罪。
對此貼文,網友一面倒怒勸分手「分啦!這麼好的妳不配」「要吃自己付啊!還嫌男友沒用,誰跟妳在一起誰倒楣」,更有不少人傻眼,「為什麼這種人都有男朋友啊」「我不相信可以忍受這樣的女友一年多,一個禮拜就該逃了」「快點帶她去,我說的不是吃火鍋,是去看精神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