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自今年7月1日起,就推行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享5元以上價差優惠,環保局今更宣布,12月1日起全市2,206家飲料店將限制使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PLA杯),配合國際減塑趨勢,也是全國首行率先因應聯合國減塑公約。
環保局指出,今年4月28日環保署曾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最遲於2024年須全面禁用一次用塑膠杯。而北市府今年5月邀請飲料店業者會商,多數業者均表示願意配合政策執行。對此環保局也感謝各飲料店家於座談、溝通過程中時皆能支持配合此項政策的推動。
另外,離正式實施前還有一段緩衝期,環保局也稱業者可消化庫存之飲料杯,並尋找替代材質或提高優惠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期望公私合力共同減廢,用實際行動加速源頭減塑及循環再利用。環保局預估,限制使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每年可減少7,600萬個以上之一次用塑膠杯,並減少912公噸塑膠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