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ABC新聞所取得FBI這份法醫鑑識報告中提到,出事的槍枝如果沒有人去扣動扳機,就不可能擊發。因此可以得到的推論是,當時一定有人扣動扳機,偏偏持槍的是亞歷鮑德溫,因此槍枝及發出子彈一定與他脫離不了關係。
但去年12月在ABC新聞網的訪問當中,亞歷鮑德溫否認自己扣動扳機,激動表示是槍枝突然走火造成的,「我沒扣扳機,我絕不會用槍指著任何人,絕對不會。」在訪問中,亞歷鮑德溫記得攝影指導哈里娜哈欽斯站在監視器旁,指導他該怎麼拿槍,以便拍出特別的畫面,她要求把槍枝的擊錘(Hammer)盡量拉出來,所以亞歷照做,等到他一放手時,子彈就飛出去了。
這份報告並指出,擊錘在子彈上膛的槍枝裡面,是可以點燃子彈的火藥,就算沒有扣下扳機也會如此,特別是針對電影拍攝所用的這款手槍。報告並指出,根據所有的資訊,包括沒有造成傷害或死亡明顯意圖,死亡方式最好歸類於意外。
負責調查此一意外的警長辦公室,表示已經收到的FBI法醫調查報告,隨即轉交給新墨西哥州的醫療調查員辦公室審查。而新墨西哥州第一司法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尚未對哈里娜一案提出任何指控。目前正在釐清亞歷鮑德溫的相關電話紀錄,由警長辦公室負責統整調查後交給檢察官,之後才會對案件提出更進一步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