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捷運警察隊指出,事件發生在16日上午忠孝新生站,一名乘客帶著裝在寵物箱的松鼠於該站乘車,但寵物箱被人潮擠到變形產生大空隙,松鼠趁機脫逃,該名乘客在列車行駛後才發現松鼠跑了,趕緊折返尋找。
松鼠在脫逃的期間,爬到一名正在月台候車的女乘客身上,鑽到其長褲內並咬傷她右腳後膝處,隨後更爬到她的肩上,引發騷動,所幸就醫後並無大礙;飼主將松鼠抓回後,才知道自己的寵物咬傷人,除了對自己未妥善看管好寵物深感抱歉外,也表示願意賠償就醫費用及其他損失。
北市捷運警察隊表示,飼主帶寵物上車須遵照北捷規定,務必確認裝載器具是否完固,若寵物不慎逃逸,造成乘客受傷,可能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刑法》過失傷害罪及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處1,500元罰鍰」,提醒飼主勿因一時疏忽,造成旅客恐慌,並吃上刑民事官司,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