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高專署於8月31日公布聯合國針對新疆人權調查報告,明確指出中國政府在新疆對大量維吾爾族及穆斯林人士進行虐待、拘留、強迫勞動等相關指控可信(credible),中方迫害人權的行徑可能已構成「危害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這份報告共有48頁,內容稱從國際人權標準的角度來看,中國的反恐執法體系「問題極大」,包含許多「模糊、泛泛且開放式的概念」,容許執法官員自行解讀,但動用了政府強制力卻缺乏監督。結論指出,對維吾爾人和其他穆斯林團體任意及歧視性拘禁「可能構成國際罪行,尤其是違反人道罪」。
歐江安說,台灣與國際社會其他國家一樣,嚴重關切中國迫害人權的行為,尤其是中國以打擊恐怖主義及極端主義為藉口,侵害新疆地區維吾爾族等穆斯林少數民族人權,更與《聯合國憲章》宗旨相違背;我國呼籲中國政府應立即停止侵害人權並儘速釋放不當被關押在所謂「培訓中心」、監獄或拘留的人士。
歐江安指出,維護及促進人權是普世價值,我國秉持人權立國,將持續與堅守民主自由及人權價值的世界各國共同為持守人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