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今年3月15日早上10點多的時候,菜鳥警員在蘆竹南崁路一段好市多附近執勤,看見有部轎車違規迴轉,於是上前攔查該轎車,違規車主停下車後,自報是警政署37億無線電得標廠商經理,自稱認識許多警界高層,還掛起公司的服務證,央求菜鳥警不要開罰單。
菜鳥警一聽就回說:「我連自稱是市長鄭文燦舅舅的民眾都照樣開單,麻煩行照、駕照!」,但該名違規人士仍不放棄,一直請菜鳥警「高抬貴手」,還強調公司除了警政署標案外,也有得標海巡署標案,似在暗示關係很好,但菜鳥警仍照樣開出600元罰單給該名經理,卻因開單過程中隨口一句「你家股票可以買嗎?」惹禍上身。
原來該名違規經理,事後向分局檢舉意圖竊取商業機密,面對分局調查,菜鳥警也坦承不諱,因此分局以違反警察勤務規定為由,記他一支申誡;菜鳥警則向本刊表示,是自己做錯,問了與勤務無關的事情,所以坦然接受懲處,也深刻反省,以後執勤時絕不會再問民眾與勤務無關之事,也會避免與民眾發生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