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指出,連千毅過去多次於直播中推銷NFT商品,聲稱購買他的限量NFT可兌換包含GRA鑽石、賓利名錶、iPhone 13、機車NFT賦能福利商品,吸引直播主Mini蝶等5名被害人購買達22張,花費約61.6萬元購買其NFT,孰料5月中卻在平台所購NFT遭無預警下架,且市場價格歸零,想找連千毅經營的蘭庭精品兌換遭鉅,被害人不甘損失憤而怒控連詐欺。
檢警6日兵分多路將連千毅等人逮捕到案,同時也在他的直播處查獲大批山寨精品,連千毅等人均否認詐欺,連認為是借用肖像權供楊男的NFT公司發行327張限量NFT,他僅是直播代銷,否認涉入NFT吸金;楊嫌等人則認為是幫連千毅發行NFT,無經手販售營利金額等後續問題。至於被查出大批山寨貨,連千毅供稱,只是代言,其餘不知情。
刑事局訊後依觸犯《刑法》詐欺、組織犯罪條例將連千毅、楊姓NFT開發商、楊姓NFT公司負責人及徐姓客服人員等4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7日凌晨複訊後諭令連千毅20萬元交保,其他3人5萬至10萬元交保。據《聯合報》報導,有3名男子拿錢替連千毅交保,不過連沒走出地檢署,改由刑事局專車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