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坤和16日在中間警力戒護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7日上午針對左跟骨骨折部分,進行鋼釘拔除手術,未料卻在同日下午破壞腳鐐後脫逃。警方迅速掌握行蹤,在事發後20小時於桃園中壢尋獲陳男,當時陳男一度手持利器與警方對峙並自殘,幸警方成功壓制,將他逮捕歸案。
台中監獄今(19日)表示,在陳坤和脫逃後立即啟動緊急應變作業流程、成立指揮中心,配合檢警搜捕;另外,他們也配合法務部政風小組、矯正署政風人員,針對戒護流程、破壞械具、脫逃過程等經過,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中監指出,經初步認定,管理人員至少有3巷行政疏失,包含:一、受刑人在外出就醫時都會進行搜身,此部分雖有落實,但仍讓陳坤和以不明方式取得鐵線、破壞腳鐐,且未被戒護人員發現,將對此深入調查追究。
二、受刑人戒護就醫期間,雖然為了方便醫院檢查看診,但需上手銬、腳鐐,而陳男僅有腳鐐、沒有手銬,讓陳男得以輕易脫逃。
三、陳男當天上午在鋼釘手術後,回到病房休息,與其他收容人同房,但後來有一名受刑人需急診檢查,由一名管理員陪同,因此現場只剩主任管理員要負責2間病房戒護。然而,管理員在巡房空檔之間,沒有其他確保防逃的措施,讓陳有機會脫逃,這一點也有行政疏失。
台中監獄後續將開會討論相關人員的懲處程度。至於受刑人脫逃,公務員是否涉及疏縱人犯等刑責,台中地檢表示,已分案由檢察官進行調查,將盡速究明事實並依法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