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本月15日鍾東錦到苗栗地檢署,按鈴控告國民黨中央祕書長黃健庭,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及「誹謗罪」之刑事告訴,日前鍾再度告發多名涉嫌對他發布不實言論、損害其名譽的網友,而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已經受理,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據了解,這些針對鍾東錦潑髒水的不實言論,不斷在LINE群組、臉書散布;例如,儘管鍾東錦已經公開說明過,他的右手斷指,係少年時協助家人劈柴而發生意外,卻有網友污衊說,是賭博糾紛引起,甚至影射他與日本黑道山口組關係匪淺。
鍾陣營發言人陳怡樺表示,某些網友的不實人身攻擊,涉嫌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中「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刑責;這段期間,競總已委請律師蒐集證據,向檢警告發,期盼能杜絕網路霸凌,捍衛台灣選舉的民主價值。
苗栗縣刑大大隊長吳柏羲透露,警方獲報,先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迅速鎖定其中數名留言者真實身分,通知到案說明,偵訊後依涉嫌妨害名譽、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吳柏羲指出,散布假新聞、假消息,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等,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則有「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等相關規定,民眾切勿聽信及轉傳,更不可任意捏造不實訊息,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