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專勤隊指出,印尼籍阿萬及阿諾2人來台工作後,原在傳產工廠工作,因嫌薪水太低,還要扣除勞健保費用,故聽從友人的話,落跑到士林區一家豆腐地下工廠當「黑工」,之後雖不用被扣除勞健保費用,但是工作環境惡臭,讓他們每天身處在如同垃圾堆中,工作情緒一直很低落!
專勤隊人員日前接獲線報稱,士林區一處豆腐工廠2名印尼籍「黑工」,因此前往查緝,之後真的逮到阿萬及阿諾。專勤隊人員一進入工廠,瞬間就飄來惡臭,地板濕滑、環境髒亂,豆腐工廠宛如是垃圾回收場所,一名專勤隊員說,「真的不是人幹活的地方!」
阿萬被抓後表示,「在這種噁心的工廠做豆腐後,我這輩子再也不敢吃豆腐了」,並說是因為逃跑後找不到好工作,只好在這臭氣沖天的地方每天工作 12 小時,不僅日夜顛倒沒有休假,還只能睡在充滿臭氣貨櫃屋裡,非常後悔!同時也將在最近被遣送回印尼。
北市專勤隊指出,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前應需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非法容留或聘僱外籍人士工作,最高可處新臺幣 75 萬元罰鍰,五年內再次違反者,最高可處 3 年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 120 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