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透露,麥寮鄉代候選人許男,疑似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對價關係,向選區不特定村民交付賄賂,尋求投票支持。因此檢察官黃晉展指揮雲林縣刑大、台西分局、縣調查站、移民署雲林專勤隊等單位蒐證,昨天時機成熟,檢方傳訊許男、樁腳、選民共3人到案說明,這是本次選舉,雲林地檢署偵破的第一起現金賄選案。
檢方查扣現金與被告自動繳回之不法所得共5,000元,認定賄選事證明確,訊後以許姓鄉代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但遭駁回,雲林地院法官裁定10萬元具保候傳。
檢方呼籲選民,若獲悉候選人或樁腳賄選情資,歡迎提檢舉,可獲得高額獎金,而且檢方對於撿舉人之身分會嚴格保密,同時也警告有意以各種形式買票的候選人,別以為「選舉沒師父,用錢買就有」,檢警調等執法單位,一定會嚴格查賄,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