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公開文件顯示,鄧紫棋所屬的蜂鳥音樂狀告上海燦星文化傳媒,理由是2016年4月,燦星文化邀蜂鳥音樂旗下的鄧紫棋參與錄製江蘇衛視音樂綜藝節目《蓋世英雄》,而後以檔期緊張為由,請求鄧紫棋提前錄製節目,她錄了一期真人秀和三期節目,但錄完後燦星文化一直未和蜂鳥音樂簽訂書面合約,也未支付酬勞。
2018年時,蜂鳥音樂和鄧紫棋在北京朝陽區法院提告侵權,2020年被法院駁回,但法院認雙方之間的糾紛其實是演出合同的違約糾紛,之後,蜂鳥音樂與鄧紫棋再度在上海長寧區法院興訟追討酬勞,近日一審結果出爐,法院認為本案為原告是香港公司、第三人是香港居民的涉港案件,因訴訟標的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上海長寧區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最終裁定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其實,類似案件不少,林志玲2017年7月錄了2期東方衛視《極限挑戰》節目,卻遲遲未收到人民幣400萬元(約台幣1,800萬元)酬勞,官司一路打到二審共花費4年,去年11月終於確定她勝訴討回應得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