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左營分局今年1月下午4時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按摩店發生糾紛,隨即派員警前往調查,員警到場發現一名越籍女性芳療師指控男顧客在芳療過程中用手指侵犯她,並堅持提告,不過男顧客則堅持雙方為合意性交。
警方完成相關程序後,赫然男客身分竟是一名同分局的馬姓員警。警方在訊後依妨害性自主隨案移送高雄市橋頭地檢署偵辦,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裁定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對此,檢方在上個月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馬姓員警起訴,市警局也將馬姓員警記過處分,並調往六龜分局服務,其市警局依規定向上呈報,市府決議以違法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予該馬姓員警停職處分。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