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事件開頭,本月5日小孩(何世華)被網美在IG上po了長文爆料,曾「喝醉想硬上」疑似意圖侵犯她,不過,2週以來,網美和小孩都表示是在第2次見面決定交往後才發生關係,如今女方媽媽卻跳出來指稱,兩人第一次見面,小孩喝醉、網美送他回家當天就遭到性侵,讓整起事件更陷入各說各話疑雲。
連結時間 母女說法不同
網美媽媽14日接受本刊獨家專訪表示,聲稱小孩誘拐女兒發生性行為的聲明稿是由她親自撰寫無誤,母女兩人要追求的只是事實的真相,「希望透過司法還我們清白,有犯罪就是有犯罪」,她說女兒一直是很獨立的小孩,交往的對象也都會告知,「只有發生這件事情時卻不敢說!」談及女兒目前心情,網美媽媽突然情緒失控哭喊:「她心理受到嚴重的創傷,被性侵後你覺得你的心情會是好的嗎,第一次見面根本不認識他(小孩)就被性侵,並不是交往後才發生關係,第一次就發生了!」
網美媽媽表示,「我們現在要告的就是第一次,他有沒有因為犯罪心虛,誘拐我女兒交往,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是政府、社工主動介入,我第一時間要去提告,女兒不讓我去,還威脅我要去跳樓,她從頭到尾都沒有想把事情搞這麼複雜,我們只是想要一個清白,一定要把我們逼得走投無路嗎?我們什麼事都沒做錯。」
回溯整起事件,網美5日開直播表示,9月3日和小孩在一個唱歌聚會認識,她送酒醉的小孩回到家後,自己卻差點被霸王硬上弓。據網美所說,當時並沒有身體的親密接觸,後來也是衣著完整的走出小孩的房間,還碰到小孩母親,孩母問網美需不需要幫她叫車,網美說已叫好,才離開小孩家,看來並無異狀。
密錄對話 又跟小孩回家
2週後2人再次見面,網美卻已準備錄音機密錄與小孩的對話,小孩沒想到會再次碰到網美,主動跟網美道歉前一次魯莽後,網美再次跟隨小孩回家,男女同居一室後,小孩提出想要進一步接觸,網美說要交往才可以,後來小孩答應,當夜才發生親密關係。網美直播時說:「我們倆確實有交往,和情侶沒差別,會擁抱親吻,正常交往。」讓小孩友人不解的是,若原本帶著怨懟的情緒去見小孩,也錄好音存證,目的已完成,後來為什麼又願意跟小孩回家,繼而有了深入接觸?
不過網美媽媽卻聲稱,女兒和小孩第一次見面就有發生關係,「程度」為何,涉及案情她則不願多談,究竟是誰說謊還是認知有差異?都得之後靠司法判斷。而從日前網友po出小孩和網美的對話截圖可看出,從9月24日到10月4日,兩人都一直有聯繫,對話氛圍也都看似平和,但在9月24日的對話中,網美突然提「你怕她真的想要四個人壞壞喔」,非常令人遐想。
網美10月4日告訴小孩她確診新冠肺炎,兩人關係急轉直下,隔日先由友人上場po文控訴小孩,緊接著網美開直播訴說事件來龍去脈,表示不想再忍讓、受傷,決定公開,心情轉折看似相當大。截圖中,網美說因為確診,已1星期沒去學校上課,卻在9月30日跟10月3日都跑去夜店玩,確診還趴趴走、未成年身分卻能自由進出夜店,夜生活十分精彩,種種行為都相當弔詭。
密錄對話 又跟小孩回家
而就在網美直播控訴小孩後,原有意要和她簽經紀約的「維恩原創國際有限公司」許維恩經紀人林雨晴,將網美媽媽發的聲明廣發給各大媒體,陸續又有媒體獨家報導小孩到中和警局作筆錄的假新聞,讓小孩及其經紀公司覺得這背後都是由有心人士在操作,決定硬起來提告。
16日,小孩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指控林雨晴10月7日主動向多家新聞媒體傳送聲明稿,其散布文字內容不實指控小孩「暴力性侵未成年O小姐」,更在同日通知單一新聞媒體,獨家前往拍攝所稱「O小姐與其母親前往中和警分局製作筆錄」之畫面後,再繼續捏造「何世華於當日晚間前往中和警分局製作筆錄,得知媒體都在外等候,偷偷從分局小門離去」。但當天小孩人根本在高雄為演唱會做彩排準備,與事實完全不符,小孩表示若未在3日內公開道歉,將對她提出刑事和民事訴訟。
宣布退團 天王星照樣旺
小孩上週宣布退團,野火娛樂透露,小孩光原本已談好的邀約演出、業配,損失就超過7位數,不過,雖然天王星五缺一,但人氣還是相當暢旺,依舊有許多的廠商前來洽談合作。而小孩這次因為喝酒誤事,他除了退團反省,據悉,他也向一手捧紅原子少年的製作人詹仁雄保證,之後會戒掉喝醉酒的不好習慣。
律師這樣說
本刊訪問王志超律師表示,若與已滿16歲的男女為「無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現行法律是不需處罰;而夜店年齡限制規範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若未滿18歲的男女去夜店,父母要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的規定處罰,得去接受親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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