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0歲的葉國文2018年曾以無黨籍參選香山區市議員,但得票率僅2.53%未能當選。本次他獲得民眾黨提名,再度挑戰進入市議會,昨上午原本要舉辦記者會,卻驚傳因涉嫌賄選而被傳喚。
新竹地檢署指出,葉國文今年6月間,在某社團法人協會舉辦的年度會員大會暨關懷活動中,捐助1萬2,000元,贊助給該選區內的學子當獎學金,並由葉親自頒發,還在現場爭取與會成員支持他參選市議員。
檢方接獲情資,得知葉國文對某協會捐助金錢作為選區內學生的獎學金後,經檢察官廖啟村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檢察事務官,20日傳喚葉國文、協會理事長陳姓女子,以及相關嫌疑人共14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定葉國文與陳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第102條第1項對團體機構行賄等罪,2人分別以20萬元、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其餘人請回。
檢方也呼籲,候選人應以政見爭取選民的認同,若以金錢、餐宴、旅遊或禮品等作為換取選票的對價,均屬賄選行為。距投票日僅剩30餘日,檢方將秉持「強力查賄就是最佳反賄」理念,聯手查賄團隊持續針對相關情資蒐證調查,也鼓勵民眾勇於檢舉賄選、端正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