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日前接獲消息,范振龍於登記前,即今(2022)年7至8月期間,透過宗親、同學等人際網絡,以2種價碼,客家鄉親每票500元,范氏宗親每票1,000元,將款項交由樁腳對有投票權者進行現金買票。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蔡宜臻立即出動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少年隊、新湖分局、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共同偵辦,查賄團隊於昨天持法院搜索票,搜索涉案人住、居所10處,並拘提、傳喚涉案者共29人。
新竹地檢署動員8名檢察官漏夜協力訊問,認定范振龍、范姓宗親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4名涉案人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證人、選民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