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16日到內湖勘查尼莎颱風外圍環流帶來的災情,結果被民眾檢舉其座車沿路違規,不只連續闖紅燈又違規停車。陳時中事後認錯並道歉,表示「罰單來就會立刻繳清。」
不過,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批評,想要向警方調閱紀錄時,警方卻表示員警當下密錄器沒開;且行車記錄器的影像也被覆蓋,所以無法提供畫面。讓徐巧芯質疑未免也「太巧了」。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提到民意代表說,警察應該開密錄器卻沒有開,那就算了,但想調閱警車行車記錄器,警方又說超過6小時,所以紀錄「被洗掉」,李德維說,但有規定是需保存1個月,「請問署長可以說明一下,現在警車的行車紀錄器現行規定是如何?」
警政署長黃明昭說明,警車行車記錄器在巡邏時會一直使用,容量大約可以記錄4到8小時,之後就會被覆蓋。警政署有規定,警員執勤的小型攝影機若有事件發生,檔案須保存1個月,而這次事件,員警密錄器忘了開,「這有點缺失,警政署會加強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