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少子化衝擊,不少學校都面臨招生困難的窘境,臺灣觀光學院就因招生不佳,加上校務經費多年虧損,董事會決議停辦,並請教育部協助改組董事會,由公益董事處理學校停辦前教職員資遣,以及學生轉學安置,還有停辦後辦理法人解散清算等事宜。在該董事會及校內同仁努力下,透過教育部退場基金協助,教職員均領取資遣費或慰助金後,在停辦前辦理離退事宜;原在校學生則由教育部協助安置到其他學校繼續就讀。
教育部回應表示,臺灣觀光學院雖是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施行前停辦,但卻是參照退場條例規定辦理。停辦前重組董事會,教職員也依照年資發給資遣費或慰助金,再由教育部協助學生安置到其他學校,而退場過程中不足經費向退場基金申請墊付,學校停辦後立即申請法人解散,清算過程中處分部分校產以償還債務及歸墊退場基金墊付款、賸餘校產歸公。
教育部強調,這也證明退場條例規定確實可行,可讓學校平順退場,並保障教職員及學生權益,同時維護校產公益性。教育部更認為,臺灣觀光學院的退場並非結束,期待空中大學壽豐校區能扮演宜花東地區終身學習的重要基地,持續發揮原臺灣觀光學院的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