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少喬告訴本刊,女友在婚禮前幾週才告訴家人,他們非常不諒解,說她是妖女,還說要打斷她的腿,婚後她被老婆娘家列為拒絕往來戶,直到結婚後第3年,「我到泰國做試管嬰兒,用老婆的卵子結合丹麥籍捐精者的精子,讓我成功受孕,懷上女兒苗苗(化名),對方家人才開始跟我有互動」。
苗苗出生後,吳少喬因「母憑子貴」獲得接納,後來老婆家人也搬到吳家一起生活,但好景不常,雙方因為生活習慣、帶小孩的方式不同,開始出現摩擦。她說,坐月子時她請老婆幫忙洗碗、洗奶瓶,對方卻哭著說,從小到大都沒有洗過碗,婆婆也出面幫腔。
此外,婆婆的酸言酸語也讓吳少喬無法接受,因為苗苗是高敏感兒,常在夜裡大哭,為照顧女兒,常整夜沒睡,吳雖不斷隱忍,但老婆最後還是提了離婚。
吳少喬的老婆告訴她:「爸媽覺得我們不適合,我們分開吧!」為此,吳特別寫了張「損益表」,結果發現離婚對自己的人生大加分,於是在2015年與對方和平分手。離婚後吳帶著女兒返台生活,並在2019年與現任妻子再婚。
經歷2段婚姻的吳少喬認為,同性配偶都渴望與另一半的愛情能夠被雙方家人認可,所以選擇忍耐,但反而會面臨更多不公平的對待,她建議同志婚前一定要去對方家裡住上3個月,確認對方家人的態度,再決定是否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