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庭指出,他於高虹安委員就任立法委員職務,至2021年3月為止,擔任高虹安委員立法委員助理工作,按月支領薪酬。
李忠庭強調,他擔任立法委員助理工作期間,皆兢兢業業、努力完成委員分派工作。任職期間工作皆有工作表單、文件照片記錄、和委員、其他助理同事、業務接洽相關聯絡人之間的通訊記錄、工作群組的LINE可以證明。他近日也努力整理更完整、更多的資料證明自己絕非外界惡意指控是人頭助理。
針對外界以高虹安辦公室內部通訊錄所列他留的手機與高虹安同號碼,而有不實揣測,對此李忠庭澄清,委員對外界公開的公務手機,一直以來都委由他代為全時段接聽處理,這也是他擔任助理工作職責之一,籲請各界不必以此做不當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