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導,1999年時,27歲的梅麗在楊志才開的診所打工,卻遭人用鈍器重砸腦部殺害,礙於當年刑偵手段和DNA技術限制,警方一直遲遲未能確認被害者身分。直到2012年,楊志才的侄女劉某芳向警方提供了關鍵線索,案件迎來重大突破,楊志才和其外甥王夫偉落網,經審訊,兩人對殺害梅麗的行為坦承不諱,「無名女屍懸案」正式破案。
雖然真凶已抓到,但偵查過程並不順利,阜陽市檢察院先是以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楊志才和王夫偉;2018年,警方從案發現場的泥土中檢出女屍DNA,才最終確認女屍為梅麗,2名嫌疑人再次被抓獲。這時楊志才的生意已經蒸蒸日上,累積了大量財富,因此該案又被稱為「億萬富商殺人案」。
2019年時,阜陽中院判處楊志才死刑、王夫偉有期徒刑15年,然而關於作案動機,阜陽中院作出的判決顯示,楊志才供稱,因梅麗生活作風不檢點,影響診所生意,趕又趕不走,才會將其殺害。但劉某芳等人的證言則透露,沒發現梅麗作風上有什麼問題。
判決出爐後,楊志才、王夫偉不服上訴,安徽省高院以部分事實不清為由,將該案發回阜陽中院重審。重審後,阜陽中院改判楊志才死緩、仍判處王夫偉有期徒刑15年。兩人再次上訴後,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0月17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主嫌楊志才作出的判項,即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改判當時剛滿16歲的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顯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綜合全案證據,能夠形成完整證據鎖鏈,足以認定楊志才、王夫偉二人共同殺害梅麗的事實,且楊志才提起犯意,組織策劃,邀集、指使王夫偉參加,二人直接實施暴力侵害行為,致一人死亡,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可不區分主從犯。
法院也表示,楊志才殺人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根據本案具體情況,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其限制減刑的刑事判決;王夫偉案發時係為16歲未成年人,應當從輕處罰,其二審庭審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他親屬積極代為賠償,可視為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原判對王夫偉量刑偏重,二審可從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