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今(10)日表示,在司法定讞案件中,助理費只要有「上繳」給民代的動作,不管助理是不是自願,該民代就是十足十的犯罪。經典案例就是,助理提供存摺和金融卡給民代領取,助理也是自願的,但民代仍會是有罪判決。
但有「上繳」的助理會不會變成共犯,也因此有罪?林穎孟說明,助理若在口供時說出事實,他們是不情願的,是被老闆壓力所迫,基本上不會被檢調當共犯處理。因為只要待過任何一個民間企業,都知道「員工上繳薪水給老闆」,是非常不合常理、違背人性的事。
林穎孟認為,高虹安、柯文哲在媒體上一直強調「助理上繳都是自願」,這對高虹安本人,恐怕不是有效的澄清。「但比較恐怖的是,對那些有上繳的助理們,可不一樣了,高柯之言,是陷所有上繳薪水的助理於不義,是把所有人,包含吹哨者拖下水、要死一起死,且隔空串證,讓害怕被捲入的助理,也要一起講『自己是自願的』。」
林穎孟直言,「高柯這樣聲稱,很難有效,此動作則明顯可知,高和柯這樣做,本質其實非常殘酷。」
先前林穎孟也捲入詐領助理費爭議,被民眾黨許多側翼粉專拿此事出來替高虹安救援,不過林穎孟則反擊表示自己已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