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汐止區唐姓、吳姓被害人,今年9月接獲自稱「主任檢察官」、「檢察官」的陌生人來電,佯稱「渠有刑事案件,惟經傳喚未到案」、「渠電話費未繳,帳戶已遭警示」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分別提領新臺幣36萬元、60萬元交給車手,警方事後逮捕梁姓(21歲)男子,訊後依詐欺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第一起遭詐騙的唐姓(53歲)被害人,今年9月接獲自稱「陳姓主任檢察官」的電話,佯稱「渠有刑事案件,經傳喚未到案,以案件須重啟調查為由」,要求至銀行提領新臺幣36萬元後,至新台五路二段某處交付現金,唐男交付完現金拿到假公文後,驚覺被詐騙,才到派出所報案。
第2起遭詐騙的吳姓被害人,接獲假冒「電信業者及檢察官」電話,佯稱「渠電話費未繳,帳戶已遭警示」等話術詐騙,吳女信以為真,提領現金新臺幣60萬元至福德二路某巷交付現金給詐騙車手,吳女察覺受騙後才至派出所報案。
警方專案小組抽絲剝繭,鎖定家住彰化的梁姓(21歲)男子涉嫌重大,但梁嫌平時行蹤不定,多以徒步或隨機攔計程車搭乘代步,疑為製造斷點使警方查緝難度提高。11月10日,警方持拘票在彰化將梁嫌拘提到案。
據了解,梁嫌疑似於今年7月,透過臉書社團貼文找工作,被輕鬆協助取貨、送貨,及高薪工作誘因招攬進詐騙集團,梁平時僅透過通訊軟體與主管聯繫,沒有實際獲得報酬,警方訊後依詐欺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