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稿,內容指出,她從和汪小菲認識的第一秒開始,從未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於汪小菲父親、母親張蘭女士都是發自內心尊敬。至於離婚原因,大S說明,為了汪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她更保證此生不出惡言,她也說到做到。
其餘種種皆由她和汪小菲雙方同意,並具法律效力的法院調解書為證,大S再次強調「我一概遵從。」聲明中也提到,希望汪小菲不要封鎖自己,「導致我沒能第一時間提醒他勿情緒性發言而觸法。非常抱歉給大眾帶來負能量,願就此停止紛爭」,更大氣祝福汪小菲餐飲品牌「麻六記」生意興隆。
聲明最後指出,當事人徐熙媛自始遵守雙方調解內容,好聚好散不曾於媒體負面發言,也向來祝福汪先生,「媒體報導並非其所願,希望就此停止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