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5點10分,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所長楊俊豪、巡佐林照祥、警員夏立緯獲報,在旗津區中洲三路有車禍案件。員警到場時發現2男1女圍著一部廂型車,不斷喝斥駕駛下車,44歲的林姓女騎士表示,廂型車駕駛稍早在路上撞到一名老翁,害老翁跌倒在地,但他仍然一路搖擺前進。
女騎士酒駕男子在後方沿路猛按喇叭仍不被理睬,直到廂型車再度擦撞路邊車輛,被女騎士追上拍打車身才停下,打開車窗就聞到濃濃酒味飄了出來,後續又來了2名男騎士協助阻止駕駛繼續行車,並報警處理。
警方調查發現,肇事的58歲劉姓男子擔任保全工作,當天中午從前鎮區駕車到旗津訪友,在好友住處喝了一些威士忌,直到傍晚準備返家時,竟不顧用路人安全,執意駕車而肇事,幸好被撞的老翁僅受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酒後駕車是全民公敵,酒駕行為害人害己,不僅會將個人前途、家庭幸福置於高風險環境,一旦肇事更須面對相關法律責任,付出的代價及後果更讓人遺憾終身,請用路人切勿以身試法。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