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透露,台中市第二選區(沙鹿、梧棲、清水)無黨籍市議員候選人紀金豐,今年8月宣布參選後,透過認識的陳姓義警分隊長,以「贊助旅遊」方式,向選區的義警及其眷屬行賄,他本人則登上每部遊覽車拜票,尋求支持,讓義警的自強活動,充滿濃濃的選舉味。
類似「贊助」行為不止一次,檢方指揮警調蒐證後,認為賄選事證相當明確,昨(23)日檢察官陳文一、黃裕峯聯合指揮台中市警局清水分局、六分局,調查局台中市調站、中機組,以及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兵分六路搜索陳姓義警幹部、紀金豐,以及四名選民住處,並帶回偵訊。
訊後檢方指出,紀金豐與陳姓義警幹部,至少2次以上「贊助」義警出遊2萬元,其行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2條「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假借捐助名義之投票行賄罪」相關規定,但因證據明確,嫌犯與證人也坦承涉案,無串證、逃亡之虞,因此檢察官諭令,紀男與陳男分別以5萬、2萬元交保。
中檢強調,此次九合一大選只剩最後2天,檢方會持續強力查賄,同時強調,不管是現金買票、送禮、宴客、招待旅遊等方式賄選,均違反選罷法,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呼籲候選人及樁腳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有不法情事,必嚴查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