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一分局指出,李姓所長本月14日與17日兩天,原為外宿和休假,但因為副所長確診,按勤務規定,所長必須改班代理,但是,李沒有負起代理責任,自己也沒有去簽市議員候選人巡邏表,而是找其他同仁代為簽巡,此已經明顯違反勤務規定。
文山一分局表示,經調閱派出所駐地監視器,及訪談當天在所值日的同仁,他們均表示「沒有聞到所長有酒味」,及從監視器畫面中,看見李當時在值班台、辦公室內,都可以自由行走,沒有搖搖晃晃,應該沒有喝酒。另因本月(11月)還沒報領加班費,李雖找人代簽巡邏表,故沒有溢領加班費的問題。
本刊調查,今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北市警局為維護市長、市議員、里長等競選服務處等安全,特別嚴格規定每天輪值的正副主管,都必須親自前去簽巡邏表,而今,竟有派出所長懶到不去簽巡邏表,反遭到爆料分局才知道,真的讓市警局很糗!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