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會表示,經該校調查,孫師曾要求多位學生自打嘴巴100下,並要求部分同學要打大力一點;將受害學生以強制力拉出教室,罰站在教室外;因受害學生沒有完成作業,要求向全班同學道歉、處罰不准下課;並要求其他同學不可以跟他玩,致其被其他同學排擠。還有公然踢倒受害學生的書包、拿課本揮打學生的頭,還有經家長投訴、啟動調查以後,於課堂上誘導班上同學記憶等問題,簡直罄竹難書!
人本基金會指出,孫師要求學生自打百下巴掌不只是體罰,更是對幼兒身心嚴重侵害;對丙生的公然施暴、要求向全班道歉、要同學不准跟他玩的行為更是涉及霸凌。按《教師法》規定,學校可以審議是否達終身解聘或解聘一到四年;同時,也要依《兒少權法》向社會局通報有對兒少不當對待的情形。
然而,學校不但沒有進行社政通報,校事會議調查也僅認定打嘴巴和打頭屬於體罰;對於孫師對學生的公然施暴、排擠行為,竟然被認定「屬於適法的管教」。且在學校調查啟動後,孫師一度在班上詢問學生「我有叫你打巴掌的人舉手」、叫學生「回去不要亂講話」,干擾學生的記憶,也經調查屬實。學校調查報告竟結論:「老師坦然面對學生指控,尚屬存有反省檢討之心」根本自相矛盾、公然包庇孫師的不適任。
人本基金會表示,針對孫師種種傷害兒童身心的行為,學校不但沒有送教評會審議是否需要解聘,甚至連最基本的考績懲處也沒有!僅就孫師干擾調查的部分處以申誡一次,其他只要接受4小時的教育即可。經社會局認定「不當對待兒少」開罰、超過300家長連署要求,仍不願依法解聘。
人本基金會說,地檢署以妨礙幼兒發展罪起訴,再次直指孫師的行為嚴重侵害兒童身心;更突顯了學校教評會的認定不合理、盲目袒護不適任教師。新北市教育局對此公然包庇疑似不適任教師的行為,應按《教師法》第26條第2項,逕行提交新北市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重新認定,並追究該校包庇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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