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BBC》報導,塔利班最高領袖艾昆薩達(Haibatullah Akhundzada)在上月批准一項命令,恢復並貫徹《伊斯蘭律法》中「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精神,准許進行公開處決、石刑、鞭刑,以及對盜賊處以斷肢刑。而這次塔米爾的公開處決,也是艾昆薩達批准命令後,首次進行公開處決的案件。
案情顯示,塔米爾在5年前殺害穆斯塔法,並偷走他的機車和手機,之後塔米爾遭到逮捕,也承認犯行。塔利班發言人穆賈喜德(Zabihullah Mujahid)表示,塔米爾進行公開處決的案子,已透過最高法院裁定,並強調這是彰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法律精神。報導也指出,這次公開處決,也獲得艾昆薩達的同意。
穆賈喜德再指出,這起公開處決在法拉省(Farah)的一間體育館舉行,由被害人穆斯塔法的爸爸親自行刑,稱他開了3槍擊斃塔米爾。據悉現場有10多名高官,以及多位組織領袖到場觀看,不過艾昆薩達並沒有出席。
報導更指出,其實在行刑前,塔利班政府一度派員向穆斯塔法的媽媽詢問其態度,甚至請求她能原諒塔米爾。不過穆斯塔法媽媽回答:「我告訴他們,這個人必須被處決,必須被埋葬,就像他對我兒子所做的一樣。」、「如果你今天不處決他,他以後還會犯下一樣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