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監理站表示,稽查人員10日下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針對民眾檢舉三灣地區落羽松吸引人潮於台3線入口處有白牌車違規攬客,當日於台3線101K附近發現可疑車輛出沒,即通報警方攔檢,查獲一台深灰色自小客車載客4人準備下車,經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由落羽松至停車場議價車資1人收費50元,共載客4人,苗栗站依法舉發。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
蘇淑賢表示,「白牌車」其實是自用車,不得載客營運,不屬於公路監理機關列管營業車輛,白牌車駕駛資格未經相關單位把關,所使用車輛無投保乘客險及相關保險,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而搭乘白牌車輛,若事故發生將求償無門,呼籲民眾到景點遊玩如有乘車需求仍應選擇合法汽車運輸業的車輛,安全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