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遠赴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執行搜索,對象是一名任職祕書室警政三階的警員許秩軒。辦案人員在花蓮港警總隊督察人員陪同下,分頭搜索許員辦公室和宿舍,一共搜出面紙盒型、行動電源型、眼鏡型等7個密錄器,並在許的電腦中起出滿滿的偷拍影片。
北市警局婦幼隊當場逮捕許秩軒並將他帶回偵訊,眼見紙包不住火,許隨即向檢警坦承,從2017年至2018年間,他在某學校泳池女更衣室偷裝針孔攝影機,拍到10多名女性更衣、洗澡的畫面,被害人中還有未成年少女,誇張的是,許甚至將這些畫面透過網路販售,獲利約10萬元。
不僅如此,檢警還發現,許秩軒在2018年至2021年間,於台北市多家旅館以針孔攝影機側錄他和不同對象的性交易過程,但這些畫面只存在個人隨身碟,並未對外販售。檢察官訊後以涉嫌妨害秘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妨害風化等罪,諭令25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