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時,謝東松用無線電通知黃主旺,表示謝通運剛剛已離開農會、準備返家,黃及謝惠仁獲知後,立刻將槍枝交給其他共犯,再根據任務分配,執行狙殺任務。」退休刑警說,警方從趙建中、黃振雄的供詞獲知全貌,之後陸續逮捕黃主旺、謝惠仁、謝東松等人,不過,謝東松最後卻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警方當時調查,謝東松與謝通運因爭奪二林的地盤及利益,加上選舉恩怨,才以替洪絲條報仇之名,主導狙殺謝通運,另外,為了避免自己躲藏幕後的身分曝光,還特別要黃主旺及謝惠仁到高雄、雲林等地尋找殺手。
針對這起槍擊命案,法院最後判處黃主旺及槍手任志傑、李忠承、曾敬超死刑定讞,2001年執行死刑前,3名槍手因家屬未拿到安家費,供出謝東松是主謀,檢方因此聲請再審,最高法院同意,但謝已早一步潛逃中國大陸。
除了遭槍決的四人外,謝惠仁、陳解閔最後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20年徒刑定讞,2人分別在2017、2016年假釋出獄,至於趙建中、黃振雄則被判處無期徒刑,目前還在監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單位2001年對謝東松發布通緝,但事隔18年、2019年間,謝竟以案發至今超過25年、追訴時效已過為由,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判決免訴,要求撤銷通緝,結果遭法院打槍,外傳謝目前仍然躲在中國,成為本案唯一的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