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今訊問完蕭景田後,認為他涉買票違反《選罷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因此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但士林地院訊問後,依多位里長證述及卷內證據,確實可認定蕭景田行賄罪嫌重大,蕭姓嫌疑人經地檢署發布通緝後,在調查局人員到住處搜索時,還由後牆翻越逃跑,有逃亡之虞,但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因此800萬元交保。
本刊調查,檢調掌握關鍵錄音檔,當中是林杏兒樁腳曾繁川與里長買票的電話錄音,檢調懷疑曾繁川透過北投區里長,向選民買票支持林杏兒,此舉明顯違反《選舉罷免法》,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則遭疑是提供資金者,也被列為行賄被告,但蕭景田遲遲不到案說明,而遭檢方通緝。
另外,士林地檢署於上月30日,對林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檢方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月26日舉辦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林杏兒是台北市第14屆議員選舉第1選舉區(北投、士林區)之候選 人,曾男、蕭男為求能使林女順利當選,以新台幣1萬元、6千元不等代價,要求該選區內部分里長候選人投票支持林女並幫忙拉票。
士檢指出,林女於12月2日經公告當選,檢方接獲相關情資後,除就曾男、蕭男買票行賄犯行深入釐清、縝密查證外,併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對林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務求徹底去除賄選動機,以杜絕選舉舞弊,維護選舉制度之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