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調查,54歲的廖男在2019年3月4日下午6時許,載著當時58歲的吳婦欲到楊梅天成醫院看病,不料經過國道一號南向67.1公里處時,吳婦不明原因從右後座跌出車外,橫躺在外側車道和路肩中間,然而廖男未停車查看或報警求助,反而駕車離開,直到後方車輛協助報案,警方到場發現吳婦頭部重傷,一旁還有嘔吐物,吳婦最終送醫搶救10天仍死亡。
警方原本懷疑吳婦遭惡意丟包,但由於車上無打鬥痕跡,檢方於是依遺棄致死罪嫌起訴廖男;法院審理時,廖男稱在高速公路時有聽見「匡匡」聲,但他抵達醫院才發現乘客不見了,自己又一直受幻聽聲干擾才忘記報警,堅稱自己沒有遺棄吳婦。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觀看後車行車記錄器畫面,廖男在案發時煞車燈有亮起,顯見廖男有所察覺而踩煞車,認定廖遺棄故意明確,依違背義務遺棄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高等法院二審則表示,廖男依運送契約對吳婦有扶助、保護義務,知吳婦摔車卻未報警,確有遺棄故意,但尚無證據顯示吳婦身亡與廖遺棄有關。廖男的幻聽內容是怪力亂神,他可以分辨幻聽只是需要很專注,在精神鑑定後,認定廖男符合思覺失調症,有幻覺、妄想,不過辨識行為能力無顯著降低,改依違背契約而遺棄罪判刑7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