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3 18:51 臺北時間

員警涉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 警政署公布26名高階警官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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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警政署晚間公布「88會館」警官不當飲宴案,共有26位官警遭懲處。(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晚間公布「88會館」警官不當飲宴案,共有26位官警遭懲處。(警政署提供)
爭議多時的「88會館」警官不當飲宴案,警政署經數月調查,今(13)日公布涉足私人招待所警官懲處案,包括警專校長鍾國文、台北市分局長吳慶鴻等26位官警遭懲處,分別受記過、申誡處份。
媒體報導2017年8月24日,時任警政署警政委員陳檡文(警大校長)與特定對象進出地下匯兌集團郭姓主嫌設立的私人招待所(下稱88會館),由內政部政風處查處在案。
經警政署取得該會館出入口監錄畫面,過濾發現2018年3月12日、10月23日,亦有員警進出88會館飲宴,雖該會館非風紀誘因場所、監錄畫面也未出現特定對象,但因2次餐費均係該會館支付,已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警政署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屬不當飲宴。相關人員疏失及懲處如下:
一、107年3月12日
當日是聯誼餐會,經辨識監錄影像,與會者有8名警察(7名現職,1名退休),包含時任刑事局大隊長吳慶鴻(現任台北市分局長)、隊長張躍瀚(現任保三總隊大隊長)、郭有志(現任花蓮縣大隊長)、副隊長林榮政(現任刑事局隊長)、黃聖嘉(現任刑事局隊長)、警務正吳政祐(現已退休)、桃園市警局副大隊長洪漢周(現任桃園市督察)、退休員警陳慶順等人。
時任大隊長吳慶鴻(現任台北市分局長)邀請員警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1次,並調整職務。其餘員警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輕微,各核予申誡1次,並加強考核。另警務正吳政祐現已退休,行政責任免議。
二、107年10月23日
當日是破案慶功餐會,經辨識監錄影像,與會者有8名警察,包含時任警政署主任祕書鍾國文(現任警專校長)夫婦、刑事局大隊長洪松田(現任高雄市大隊長)、趙家輝(現任新北市分局長)、科長潘文章(現任刑事局督察)、副大隊長李清泉(現任基隆市副局長)、偵查正黃立恆(現任台北市隊長)、紀錄員陳建洲(現已退休)夫婦、前台中市警局主任許健基(現任高雄市分局長)夫婦等人。
時任刑事局大隊長洪松田(現任高雄市大隊長)邀請員警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1次,並調整職務。時任警政署主任祕書鍾國文(現任警專校長)疏未查證,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核予申誡2次,另警專是培育基層警察之搖籃,鍾員身為校長應作為楷模,如今形象已嚴重受損,不適任校長,予以調整職務。
其餘員警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情節輕微,各核予申誡1次,並加強考核。另紀錄員陳建洲現已退休,行政責任免議。
另外,2020年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等人曾至88會館及某銀樓招待所唱歌,經查係2020年1月17日,有7名警察涉足88會館;7月10日有10名警察涉足該銀樓地下室招待所,上述2次聚會費用均係由招待所支付,已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本署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屬不當飲宴。相關人員疏失及懲處如下:
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現任刑事局副局長),黃員位居高階警官,卻事前未查證招待所之背景,而參與不當飲宴,顯有疏失,且經媒體負面報導,影響警譽,情節嚴重,核予記過1次,並調整職務。
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曾逸倫,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要幹部,職司維護警察廉潔之責,卻與小組成員參加不當飲宴,影響警譽,核予申誡2次,並加強考核。
新北市主任鄭建國、時任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李家豪(現任航空警察局副大隊長)、人事助理員王郁茹(現任宜蘭縣巡官)、巡官劉志賢(現任警察大學區隊長)、偵查佐陳聖育(現任臺北市偵查佐)、警員岳朱慶(現任基隆港警總隊警員)、小隊長王培儒、偵查佐黃瑜芬及新北市分隊長郭宇宣(現任刑事局偵查員)等9人,因受邀參與不當飲宴,影響警譽,各核予申誡1次,並加強考核。
警政署強調,上述員警至88會館及睿森銀樓招待所不當飲宴,事證明確,先予行政懲處。這些人當時是否知道該會館、該銀樓招待所的經營者,實則從事地下匯兌、背後是否存在對價關係等不法行為,警政署政風室將報請檢察機關指揮。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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