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玲17日晚間在臉書貼出了財政部的營業人統一編號查詢結果,寫道「原來我奉獻的錢不是給神,也不是給教會,是交給了『網購公司』的人」。只見該營業人名稱是「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負責人的姓名就是宋逸民。王瑞玲更撂話,「一定會親自去國稅局查個清楚」。
沒想到引來支持藝起發光的網友跑來留言,嗆她「真希望臉書把妳停權,不讓妳發文」,而王瑞玲隨即也回擊「憑什麼?因為我說實話嗎」。
而似乎是藝起發光臉書小編用臉書帳號「愛藝起」留言澄清,「藝起發光是沒有任何營利的機構,也完全免稅。不過,因為這二年我們有開立YouTube頻道播放逸民牧師的講道影片以及教會的敬拜影片,所以是完全按照國稅局的要求申請,是完完全全合法的喔!還是要再次的規勸王小姐,如果您真的有覺得有任何不公不法的地方,您也可以依法程序來保護您的權益,但請您不要再利用媒體上放話及做文章的方式,來浪費社會資源和造成大家的混亂及困擾,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