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二分局指出,泉州所女警李靜婷接到民眾報案到中華路2段307號現場,看見80歲老翁在人行道賣花,並未影響行人通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行為人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僅施以勸導。
警方說,老翁很感謝女警沒開紅單,老翁告訴女警,他是低收入戶,育有3個兒子,長子因須撫養3個小孩,僅能自給自足無法提供經濟援助,另2個兒子因案入監服刑,無法善盡孝道,所領補助不夠繳付房租,所以出來賣花為生。
警方表示,女警除自掏腰包幫助老翁外,協助所內勤務的內湖紳士協會志工,也加入幫助老翁行動,給紅包、乾糧及白米等物資,讓老翁感到很溫暖。分局長李憲蒼肯定李員溫馨作法,並表示警察不僅要維護交通和治安,也要關懷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