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的妹妹們的劇團」駐團導演廖俊逞於2021年11月12日晚間,在台北市酒吧參加科技藝術產業成員聚會,被控性騷擾在場一名男子,還有一名林姓女子目擊證實廖男行徑。
廖俊逞當時假藉好奇鄰座一名男子鏤空網眼毛衣材質,在被害男子掀開外穿的皮衣方便他觀看時,竟伸手穿越洞洞裝網眼,突襲捏被害男子乳頭約2秒,被害人當下腦中一片空白,本能閃躲,雖力圖鎮靜參與聚會,但結束離開時仍覺得羞憤、噁心,於是報案提告廖男涉嫌性騷擾。
廖男到案後否認性騷擾一事,辯稱只碰到被害人的肚子,沒有摸對方乳頭,更佯稱被害人「不是我心儀的對象」;然而在場一名林姓女子卻作證目擊廖男行徑,看到被害男子當下表情十分震驚,且續攤唱歌時,被害人曾私下告知她遭到廖男調戲侵犯。
台北地院審理,根據廖男曾致電對證人林女表示:「每個人對自己身體的那個界線都不一樣,那即使是在那樣一個時機的場合,我也不應該去碰觸他的」,認定性騷擾屬實,並且廖男一方面對被害人尋求和解,一方面卻又指摘被害人與證人憑聽聞影射他犯罪,認為是對被害人二次傷害,判處廖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廖男不服提起上訴,法官勘驗現場監視畫面,確認廖男的確伸手進被害人皮衣內,且有轉動手指姿勢,被害人也有閃避行為,且憑藉廖男曾對林女說「我也不應該去碰觸他的,就是私密的部位」一詞,認為被害人和證人沒動機誣陷廖,認定廖男犯後態度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高院駁回廖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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