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麻衣依然冠著夫姓,並對王泉仁提出「離婚」告訴;有別於其他的案件是「離婚請求」,可見兩人之間相對單純,僅剩談攏條件。此外,根據之前媒體廣泛報導,王泉仁聲稱自己只是一般的上班族,並且以年薪約新台幣450萬元計,離婚僅給新台幣6萬元的新聞來看,對照日本裁判所網站上提供關於費用的「標準算定方式」研究資料,得知男方僅想給麻衣最低限度的參考金額而已。
當天表訂日本時間早上10點開庭,本刊在約半個小時之前,直擊麻衣身穿深藍色大衣、圍著深駝色圍巾配上黑色的及膝黑裙,現身「東京家庭裁判所」一樓;表情顯得淡漠的她,與女律師坐在沙發等待,偶爾低聲交談,直到快要審理之前,才跟著一排長長的人龍準備搭電梯至14樓的141號法庭。
早上10點一到,麻衣與女律師先後進入法庭,只是前個案子略有拖延,所以她們靜靜地坐在後方、任何人都能入座的旁聽席。過了一會兒後,她們才起身坐在面對法官左側的原告席;右側的被告席,也就是王泉仁方,僅有一名女性律師出席。
法官開宗明義表態麻衣、王泉仁的離婚官司目前仍然卡在錢的問題,並且希望雙方趕快講定一個數字,別再來來回回。對此,王泉仁的律師則表態,雙方財產分配費用不會再多;由此可知,王泉仁對於麻衣一家態度相當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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