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經營連鎖知名醫美診所,並擔任總院長的張姓醫師,其妻陳女是婦產科醫師,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原本夫妻倆共同經營診所,婚姻美滿,但張姓院長劈腿31歲的白姓護理師,一切都變調了!2021年11月底,張男藉口參加廠商的醫療器材教學會議,帶著白女到后里一家主題飯店姦宿,被妻子帶著徵信社人員抓個正著,且充分蒐證。
雙方在飯店大廳協商,白女同意賠償原配300萬精神撫慰金,作為和解條件,雙方在律師見證下,簽下和解書,白女允諾2020年12月31日先給付150萬元,餘款自2021年1月起分期給付,並簽發面額共300萬元的本票作為擔保。
但白女事後反悔,覺得和解金額太高,於是提告要求撤銷和解書,返還擔保本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她供稱當時徵信社人員抓姦時,先騙張姓院長開門,然後衝進房間猛拍照蒐證,並威脅若報警,就會找記者或將兩人姦情披露在爆料公社。
白女堅稱,因為對法律不瞭解,加上被抓姦時內心充滿恐懼,只好在對方要求下,簽了如此巨額賠償的和解書與本票。她主張,陳女等人係利用她急迫、輕率、無經驗達到目的,應依民法規定,撤銷該和解書並返還本票,她願依「行情價」賠償陳女20萬元。
陳女聲稱,雙方在飯店大廳協商,人來人往他們不可做出違法、脅迫之事,甚至恐嚇的言語一句也沒有,談判過程更有律師在場,最後也在律師見證之下,白女才簽同意書與本票,為此,丈夫與白女告她強制罪,但檢方不起訴,聲請交付審判也被駁回,陳女當庭提出反訴,要求白女依約給付300萬和解金。
判決書指出,白女與張男並無積極證據,證明自己遭脅迫、恐嚇才簽下和解書,且雙方洽談和解時,白女與張男尚能將原本陳女要求的5百萬和解金,討價還價降至3百萬,顯然當時白女確有協商能力,並無「顯然欠缺判斷能力」之情事,難認有何急迫、輕率遭對方利用的情形。
因此,法官認定該和解書及本票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但駁回白女要求撤銷並返還本票之訴,還認為兩造均應受該和解書約定內容拘束,判決白女應依和解書內容給付陳女300萬元,並加計利息,全案可上訴。
這場撤銷和解書的官司打贏後,醫師娘乘勝追擊,再告老公侵犯其配偶權,求償150萬,但法官審理後認為30萬較為適當,且白女應該分攤一半,但她已經與陳女和解,所以張姓院長只需要賠償髮妻15萬元;據悉,經過兩次對簿公堂,張姓院長與陳女也已經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