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日新聞聲明如下:
李靚蕾小姐不遵守台灣法院裁定(台北地方法院111家暫字27號、111家暫字91號),我們會依法聲請強制執行。
李靚蕾不遵守紐約法院三次裁定,也不遵守台灣法院二次裁定均是事實,可以向法院查證。王力宏先生遵守《兒少法》不能透露細節,他非常愛家人,也很期待與家人正常碰面。
紐約法院係基於管轄權,部分移回台灣地方法院審理中、紐約法院也還有訴訟進行中,沒有所謂王力宏先生確定敗訴終結。請李靚蕾小姐與其律師莫要罔顧事實。
移回台灣部分,台灣法院已經作成二次裁定,但李靚蕾至今仍然無視法院裁定,完全不遵守。
本案件法院尚在審理中,不樂見兩造家事佔據媒體版面,事實不以媒體聲浪決定,應回歸司法程序,以維護子女的最大利益,謝謝社會大眾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