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黃姓男子在劉美芳的陪同下,現身述說他無法代為處理女友後事的心痛遭遇。黃男表示,他與來自中國的關姓女友交往近十年,關女在台灣居住多年並領到身份證,但她在台無任何法定親屬關係。黃男與關女同居,在女友罹患間質性肺炎生病的過程中,他一路深情相伴,而關女入院後,他自願成為醫療代理人且負擔百萬醫藥費,醫院的醫師、護理師、志工,均見證黃男照顧關女的過程。
然而,當關女不幸過世,院方卻告知黃男不得領取關女遺體,最後關女更形同無主屍,只能舉辦聯合公祭,骨灰也無法處理,讓黃男傷心至極!他說:「這種傷痛是言語無法形容的!她曾表示希望我能幫她安葬在漂亮的地方,沒想到最後卻完全無法完成她的心願。」
與會的張宜斌律師認為,從黃男的遭遇,足見伴侶關係確實值得更被重視。如果在事實足證當事人有伴侶關係的狀況下,主管單位是否可以放寬限制,讓醫療單位、民政局或是社會局等單位做認定,協助往生者的伴侶幫忙處理後事,以免造成民眾的遺憾。
劉美芳強調,所謂的情、理、法,法律要能合乎人情,才能符合民眾的需求,否則只是僵化的制度。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生活,而且在2025年,台灣社會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加上少子化的趨勢,可能會有許多獨老的民眾,不管在醫療照護的需求上,還是身後事的處理上,都應該要做更周全的準備,如此一來才能幫助不同族群的民眾,讓民眾免於恐懼害怕,生死才更有尊嚴!
劉美芳表示,未來她將推動修法,希望能透過地方制度法,讓新北市成為重視伴侶關係的領導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