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於本案在11年後才遭揭發,不少人懷疑是民進黨內派系鬥爭所致,也有人認為是檢調刻意將監聽譯文洩露給在野陣營,要讓民進黨在2024大選翻船,各種謠言甚囂塵上。
不過,因本案的部分監聽譯文流出,已違反《通訊暨保障監察法》及《個資法》,相關的法律責任必須查明,才能避免少數不肖的法界人士介入政爭,再度重傷民主法治。
本刊調查,這起案件之所以爆發,與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下令徹查十幾年前發生在台南的花酒案有關,並在時任南檢檢察長費玲玲(現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同意分案偵辦陳宗彥時就已埋下伏筆,當時檢察高層不滿台南市長賴清德批評南檢對李全教議長賄選案「放水」,大有藉偵辦陳宗彥讓賴難看味道。
後來,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林仲斌高升主任檢察官,由林的太太、同為檢察官的張婉寧接手,經過一年多偵辦,還是查不到確切證據,於是在2015年8月31日簽結,當時的檢察長已換成被綠營視為對賴極不友善的張文政。
張文政2018年被調至橋頭地檢署擔任檢察長,外界盛傳他因與賴清德不合才遭貶官,如今看來,陳宗彥案若有具體證據,張文政豈會輕易讓此案簽結?從而也證明本案幾無吃案的空間。
只是,11年後,本案卻在林仲斌被控違法竊錄判刑後遭洩漏,當時林另案簽分的內部公文、已簽結的監聽譯文,只有特定人士經手才有,外人無從知悉,結果,檢察署內部簽分的公文、監聽資料及聯絡方式等個資卻散布在外,是否有法界人士欲藉此案介入政爭?或是遂行私怨報復?都須查明,以嚴肅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