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我國的國定假日共有11天,包含元旦(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除夕、春節(3天)、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而立法院各黨團現正推動將法律位階為「行政命令」的實施辦法提升為《國定假日法》,今在內政委員會中進行討論,各黨團或個別立法委員都提出了不同版本的國定假日。
在民進黨部分就有3個版本,其中由陳瑩等20人提出的「國假暨文化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新增1個國定假日,即8/1原住民族日,另1/19消防節、6/15警察節依主管機關內政部規定放假,以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3日」;由林靜儀等17人提出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前述原住民族日外,新增了農曆1/21全國客家日、12/18國際移民日,並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的範圍也包含其他民族及宗教歲時祭儀;賴惠員等17人的版本「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則僅新增農曆1/15的元宵節為放假日。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新增了7天國定假日,包含1/2元旦翌日、4/7言論自由日、4/22世界地球日、7/15解嚴紀念日、8/1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9/28教師節、12/1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此外也加入了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3日」。
國民黨部分,立委陳玉珍等21人提「中華民國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法草案」,僅新增八二三紀念日為假日;立委廖婉汝等19人的「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共新增了13個國定假日,是所有提案中增加最多的版本,將小年夜直接增修為放假日,並將春節假期由3天增至5天、元宵節也放3天,元旦、國慶日都從放1天延長變3天,另外還有八二三紀念日、冬至、光復節,另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2天、其他或新住民及正式宗教重要民俗紀念日放1天;廖國棟等16人提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則與綠營版本相似,新增消防節、全國客家日、警察節、原住民族日、國際移民日、以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其他民族及宗教歲時祭儀等國定假日。
各版本提案新增的國定假日,再加上現行的11天,未來的國定日最少可能有12天、最多可達24天,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在立院報告時表示,紀念日和節日的實施本應隨時代變遷、適時檢討,但牽涉層面甚廣,社會有不同意見和期待,有待進一步的討論與凝聚共識。
林右昌也提到,立法院在2000年時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檢討每年的總放假日介於115至116天,朝野立委對於新增國定假日的提案尚未達成共識,仍需廣泛聽取社會共識,審慎衡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