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號「釋XX」的郭姓男子20年前與同修的黃姓師姐,各自支付40萬元,在高雄市某知名寺廟掛單、修行;依照約定,廟方必需提供寮房、三餐,讓他們在寺廟安養終身,而且每月還得給他們5000元的「清眾單金」,而這兩名掛單者,也必需遵守寺規。
郭、黃兩人在廟裡修行20年,總計領走120萬元,2021年卻被發現,他們私接唸經超渡、安神桌等法事,而且背著廟方私收信徒兩萬多元車馬費,且兩人多次不假外出,整夜未歸,在廟方多次勸誡無效的狀況下,2021年10月,廟方以「違反寺眾規約」,將他們逐出廟門。
兩人不滿,向高雄地院提「確認資格身份關係」之訴,他們主張廟方違反「安單契約」,要求廟方賠償40萬元,還得依照當年協議,提供食宿、每月5000的清眾單金,照顧他們到去世為止。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廟方表示,這兩位掛單者違反寺規在先,並提出通訊軟體對話記錄佐證。寺方:「若您和師姐外出夜宿不回寺,請先用簡訊向寺裡告假。避免您和師姐在房間發生意外,寺裡其他人員無法及時協助處理,謝謝。」結果郭男竟回復:「出、入都有跟佛菩薩告假、銷假」。
此外,法官還傳喚曾付錢請郭男幫忙作法事的信眾作證,此人證稱,的確有付錢請郭男作法事,但一直沒有收到廟方收據,因此法官認定,郭、黃兩人違反寺眾規約在先,其請求無理,判敗訴,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