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紅星新聞》報導,中國上海一名終生未婚也無子女的劉老伯,由於他的父母及兄弟姐妹都已經去世,生前是由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婦7人以及朱姓姪女在照顧。
劉老伯在2018年去世後留下一套房產,這8名親戚也為了這筆遺產起爭執,他們堅持自己對老翁盡了照顧義務,因此有權分享劉老伯留下的房產。
劉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婦等7人將劉老伯的朱姓姪女告進上海浦東法院。原告7人表示,劉老伯生前沒有留下遺贈扶養協議、遺囑,去世後也無第一、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且原、被告都認為自己有資格接收遺產。且原告請求法院依照《民法典》有關侄甥代位繼承之規定,對劉老伯的房產予以分割。
最終法院根據《民法典》,將涉案房產由7名原告中的兩人,即劉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同時,兩人須支付朱女士繼承所得份額的折價款共計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6萬元)。至於7名原告之間的遺產分配,就按內部協商方案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