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聯社》《紐西斯通訊社》報導,引述法律界人士指出,19日首爾行政法院行政13部今年2月2日針對上述案件進行審理,最後判處該名涉嫌性侵女職員的前外交官李男敗訴,由於李男未再上訴,最終裁決敗訴定讞。
據報導,李男2017年7月在南韓駐衣索比亞大使館擔任參贊(韓語為參事官,참사관)一職,在一次聚會對行政女職員B女猛灌酒,事後趁對方不勝酒力,帶回住處性侵得逞,事件曝光後,李男被外務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處罷免(解雇)。針對事件,李男僅坦承確與女職員喝酒並將對方帶回家,承認犯下不恰當的舉動,但矢口否認趁女方無法反抗的狀況加以性侵,要求撤回懲戒,不過委員會認為李男性侵確實,因此決定予以罷免,並將向檢方申訴。
對此,李男2019年11月依犯下準強姦罪嫌,被首爾北部地方法院判處3年6個月徒刑,但事後李男再提出上訴,但2022年8月遭到駁回,同年11月也被大法院(最高法院)駁回,最終刑期定讞。
接著李男又向行政法院提出撤回罷免懲戒的相關訴訟,主張並未犯下性侵罪,且不適當的異性關係最終也僅該被判處減薪、停職等處分,強調被判處罷免(解雇)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不過首爾行政法院則駁斥李男說法,認為公務員犯下性侵等犯罪,「早已嚴重毀損國民對公務人員的信賴,因此無法認為罷免處分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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