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禮安2018年告別合作10年的老東家福茂唱片,自立門戶,福茂唱片認定他擅自終止合約,提告並求償1038萬餘元。該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認定韋禮安無違約,判免賠償福茂所提出之要求,不過21日二審逆轉,高院判韋禮安敗訴須賠償前東家488萬元。
福茂唱片在發出聲明,「福茂唱片從來就沒有要追究違約藝人到底,只是希望得到大家公平的認同。只有在遭受到偏頗對待時,不得已而無奈束(訴)諸法律。關於韋禮安的案子,在官司進行當中,福茂唱片一直採取願意和解開放的態度,但是韋禮安本人多次反覆,因此福茂唱片也只能讓官司繼續進行。在第二審勝訴之後,福茂唱片仍然一本初衷,不打算主動提出上訴要求更多的賠償,相反也願意和韋禮安展開和解。藝人的培植很困難,維持更加不易,希望大家都能夠更上一層樓,不必把精神花在訴訟上面。」
同事又拿張韶涵的官司比喻,表示唱片公司不是為了求償,「如同福茂唱片在與張韶涵的官司勝訴之後, 也主動提出不會主動上訴要求更多賠償, 並且也不會要求張韶涵賠償法院所判決的全部金額。」表示唱片公司一直採取願意和解開放的態度,對此韋禮安目前仍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