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昭表示,警政署對於涉入「八八會館」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的官警,皆秉持勿枉勿縱精神,經調查「事證明確」者,均已懲處或調職,疑涉不法部分,也報請檢察機關查處,若自己曾涉足該會館,豈敢嚴正查辦。
黃明昭指出,吳子嘉涉嫌不實指控,嚴重損害個人名譽形象,對其毫無證據、誇大不實、不負責任的言論表示強烈譴責,呼籲他儘速公布照片、影片,接受公眾檢驗。強調時事評論者要秉持證據、良心發言,吳子嘉以破壞他人名譽,作為提升節目流量的手段,應負起社會、法律責任。
另名被指控去過八八會館的前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委由律師宋重和擬狀提告妨害名譽,陳家欽也發出「本人陳家欽嚴正駁斥吳子嘉先生之不實指控 並已依法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聲明,針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先生於112年3月22日於風傳媒「下班瀚你聊」網路節目,誣指本人陳家欽曾涉足「八八會館」一事,由於該事毫無根據,本人陳家欽除嚴正駁斥。
陳家欽強調,他未曾去過八八會館外,並對吳子嘉先生涉及刑法妨害名譽之犯行,已委由重和國際法律事務所宋重和律師依法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以捍衛個人清譽。